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ob体育平台下载: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4-123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机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08
文 号: 金政办发〔2024〕38号 统一编号: ZJGC01-2024-0008
有 效 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布日期:2024-10-09 17:02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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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体育平台下载:公开征求《金华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bob体育平台下载:《金华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一)加强企业稳岗扩岗用工服务。发挥我市“港”“廊”“链”经济主战场吸纳就业主体作用,大力开发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等就业增长点,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及时梳理本地用工规模较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岗位发布、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就业服务,完善企业用工监测体系,强化用工情况监测分析,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条款均需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信贷产品,通过设立专项贷款等方式支持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续贷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三)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合并为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时,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大力拓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新模式,强化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传统家政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家政企业实现家政服务品牌化、家政运营电商化,高质量推进家政服务市场发展。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培育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加快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搭建“金匠云”技能服务平台,开通“技能地图”导航,建成30分钟培训圈,帮助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夜校班”“技能回炉班”,鼓励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院校培养能力。打造一批技能型乡村、技能型企业,推动产业与人才协调发展,着力培养一批高素养高水平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鼓励创业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每增加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增加贷款额度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申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个基点(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对其他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六)加大重点人群创业支持力度。重点人群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可申请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期间企业需正常经营。农民工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

重点人群创业,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不包括本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3年内上限10万元(第1年上限4万元,第2、3年上限每年3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地免租金的不予补贴。

上述补贴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象不包括已由其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人员,首次申领补贴或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

(七)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申领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GYB)”补贴标准600元,“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网络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训及各地自主开发或政府购买的培训项目(课程)补贴标准1500元。加强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对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的,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深化“浙中创客”培育机制,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发挥创业指导作用,建立“浙中创客”创业指导工作室(站)。鼓励支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对接会等系列活动,分层分类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八)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产业园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创业平台。培育建设一批“浙中创客”孵化基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助,最多可申领3年。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孵化服务的,对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给予1万元,每年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强金华市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工作成效,经市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审核后,可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行补贴。对高校创办的校内大学生创业园,根据工作成效,可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的运行补贴。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多途径、多形式征集创业项目,经评估入库的,给予项目申报方每项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九)支持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实施“雁归婺乡 智荟兴农”行动,大力推动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创业,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与当地创业者同等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加强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行政村培育,对被纳入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单位培育对象的行政村给予20万元补助,对被评为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单位的再给予1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市内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市内创办企业,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离岗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可续签离岗创业创新协议1次,离岗创业创新2次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创业创新期限内,双方保留人事关系。离岗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不占所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

三、多渠道挖掘岗位,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体系

(十一)支持到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申领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十二)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推动国有企业带头吸纳就业,全市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一般不少于上年度。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考虑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

(十三)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加大补员力度,做好招录、招聘的组织工作,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十四)鼓励引导到城乡基层就业。充分挖掘城乡基层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机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落实好“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对到符合条件的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十五)促进灵活就业。推进“零社有援”机制建设,把灵活就业岗位招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550元(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每月400元)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十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平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集中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100%落实“1131”服务,即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加强在校大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门应充分利用寒暑假、毕业季等组织大学生开展实习,人力社保部门应规范设置、动态调整实习基地。鼓励企业与高校加强实习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实习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实习补贴。

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发一批见习岗位,鼓励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或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录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按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学员数申领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上述补贴的期限按实际见习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根据技能岗位要求,联合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内来自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或属于孤儿、持证残疾人,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领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四、加强岗位安置生活保障,兜牢就业困难群体底线

(十七)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将登记失业的城镇“4050”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下同)、低保低边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农村复退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持证残疾人、脱贫户等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相关援助政策。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东西部劳务协作力度,加强对省外来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现在金稳定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月550元(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每月400元)标准,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将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非全日制就业的,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5%给予岗位补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政策的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十八)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五、优化人力资源环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十九)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建立健全设施完善、功能多样、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网)点、零工驿站等,打造城区15分钟、乡村3公里就业服务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劳动力就业状况和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调查、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的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合理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窗口,优化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结构,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利用推广好“浙里就业创业”平台,完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公益性活动,积极为大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多样化服务,有效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充分就业。强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金华人才网”“大学生欢迎中心”等服务载体作用,合理增设AI面试、刷脸求职机等智能化求职招聘服务终端。充分利用机场、车站等入金通道以及公交轻轨站点等场所,通过电子设备、宣传橱窗、楼宇广告等,加强公共就业信息发布。大力开展“招聘夜市”“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活动。通过租赁酒店闲置房间、园区闲置职工宿舍以及闲置公寓楼等方式,探索推出一批人才驿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来金求职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

(二十一)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单位招人用人和职业中介服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黑中介等现象。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就业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进一步放宽居住落户范围和就业落户条件,推行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加大人才房供给,加强购房货币补助、人才房租售优惠等政策支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地建设一批“蓝领公寓”,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加大公办学位供给,进一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需求。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的政策。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医保局

六、实施有力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就业责任,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定期调度就业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全市各项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在政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二十三)完善资金投入和绩效评估机制。将促进就业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负责兑现,按规定从一般公共预算、失业保险基金中统筹安排。同一事项符合多个项目奖励标准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资金审核拨付监管,常态化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对操作性不强、受益面有限、群众获得感不明显的政策,及时推进“废改立”工作。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二十四)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少材料,缩短经办周期,加快推进网上办理,加强大数据对比识别,充分利用“金阳光”惠企平台等数据共享优势,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要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更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广泛推动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七、附则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意见。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涉及国家、省规定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金华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印发金华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发〔2015〕46号)、《金华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24号)、《金华市人民政府bob体育平台下载: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9〕18号)同时废止。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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